常见问题
2018-05-22 18:18
1.委托书、声明书能否由申请人提前签好名字再送至使领馆办理公证?
不可以。委托人、声明人必须亲自到使领馆,在领事官员面前,在委托书、声明书上签名或捺指印,不可提前签名或填写日期。
2.对委托书的形式有没有什么特殊要求,是应当自行书写还是按国内房管部门等提供的样本填写?
根据有关法律规定,委托书一般包含下列内容:委托人基本情况,受托人基本情况,所涉房产的具体情况,委托原因,委托事项,委托权限和委托期限,受托人有无转委托权,委托人的签名、捺印,日期等。
委托书可由当事人自行草拟打印(点击查看或根据国内有关机构的要求制作。委托书内容不完备或表达不准确的,当事人应当自行更正;委托书中不得有违反法律规定或虚假、不当的内容。
3.送往中国使用的文书必须办理领事认证吗?
在埃及出具的、需送往中国使用的文书,需经中国驻埃及使领馆办理领事认证。领事认证是证明文书上的最后一个签字和印章属实,“文书内容由出文机构负责”,有关文书是否会被使用机构采纳取决于文书本身的内容记载是否符合要求。
4.是否可以只办理中国驻外使领馆的领事认证,而不办理埃及外交部的认证?
应当按照认证办理程序,先办理埃及外交部的认证,然后再到中国驻埃及使领馆办理领事认证。
5.国内出具的公证书等已带到国外,但未办理认证,是否可以向中国驻外使领馆申办领事认证?
不可以。你可将文书送回国内,按程序办理外交部领事司或被授权地方外办的领事认证,及美国驻华使领馆的领事认证。如不便回国,可以委托他人(国内亲友、律师等)代理有关手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