申请方式、办理时间、收费标准、付款方式、注意事项

  一、申请方式  

  (一)外交、公务、礼遇签证及香港签证/进入许可申请人根据领区划分,到大使馆或总领事馆申请办理,不需预约,不接受邮寄申请。  

  (二)如有需要,申请人须根据大使馆或总领事馆通知前往面谈或验证申请材料上的签字。  

     

  二、办理时间  

  (一)普通件: 4个工作日  

  (二)加急件: 2—3个工作日  

  (三)特急件: 1个工作日  

     

  三、收费标准  

     

  入境次数  

  埃及公民  

  第三国公民  

  一次  

  LE530  

  LE630  

  二次  

  LE790  

  LE940  

  半年多次  

  LE1050  

  LE1250  

  一年及以上多次  

  LE1580  

  LE1880  

     

  加急服务  

  加急费(2-3天)  

  LE430  

  特级费(1天)  

  LE630  

  * 根据对等原则,个别第三国公民申请中国签证的收费标准可能有所不同,请以使领馆解释为准。  

     

  四、付款方式  

  (一)领取签证时,需支付申请费用。  

  (二)请选择以下方式支付申请费用:  

   1.信用卡,仅限Master Card或Visa卡。  

   2.去CIB银行付款。银行账号:0760061408  

     

  五、注意事项  

  (一)使领馆认为必要时,可能要求申请人本人前往使领馆亲自递交申请并接受面谈。  

  (二)递交和领取签证均无需预约,申请人或代理人可在使领馆的对外办公时间前往办理。  

  (三)使领馆不接受其他方式(如邮寄、传真、网上)的签证申请。  

  (四)除非使领馆另行通知,申请人或代理人最早可于取证单上标注的时间前往使领馆领取办妥的签证。使领馆不提供邮寄签证服务。  

  (五)签证申请一经批准,不可撤销。申请人需支付相关费用。  

  注:以上信息最终解释权归驻埃及使馆领事部所有。   

     

联系我们 中华人民共和国驻阿拉伯埃及共和国大使馆 2004 版权所有©
地址:14Bahgat Aly Street,Zarmalek,Cairo,Egypt 电话:(00202)7361219 传真:(00202)7359459
24小时领保电话02-27363556 电子邮件:Webmaster_eg@mfa.gov.cn